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武陟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09月13日 |
标 题 | 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招商引资政策清理结果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武政〔2025〕4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18日 |
时 效 性 | 有效 |
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招商引资政策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28号)要求,县政府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招商引资类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对《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陟县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建设使用优惠办法的通知》(武政〔2010〕3号)、《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陟县促进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产业创新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20〕18号)2个文件宣布废止。
凡宣布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武政〔2010〕3号) | |
2 | (武政办〔2020〕18号) |
2025年9月13日
相关链接:《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招商引资政策清理结果的决定》(武政〔2025〕4号)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