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武陟县唯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武陟县唯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我局拟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和第八十三条对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拟吊销企业在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