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武 市监 听告字〔2021〕 01号
武陟县金富苑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对你单位登记的住址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走访核查,邮寄《询问通知书》以及采用税务机关企业申报信息证明等方式,证实你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实属违法行为。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因《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你单位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我们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确认为严重违法行为。现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7208218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