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吸取山西“3.1”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危货运输安全隐患,近日,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要求危货运输企业检查罐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特别是卸料口安全防护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的规范安装情况等,罐体是否持有制造单位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二是企业是否按要求对罐体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
三是危货运输车辆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中有关罐体后封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与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纵向距离大于150毫米的要求;
四是车辆GPS运行状态及车辆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是否有效;
五是驾驶员、装卸、押运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应急处置的培训是否到位等。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从而确保我县危货运输市场安全形势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