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3〕74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陟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6日
武陟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进一步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持续到2014年元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深入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全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电力、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三、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梳理事故隐患,制订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3、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客货运市场、水上交通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4、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和商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5、由县国土局牵头,负责非法小砖瓦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6、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冶金企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7、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8、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9、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0、由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1、由县文化局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2、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医院、诊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3、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工程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4、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县直企业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5、由县电业局牵头,负责电力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落实,靠前指挥,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实行隐患排查整治周报制度,每周五中午下班前将排查情况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进行曝光;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教育各企业、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停产关闭。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导,定期将督导结果在县电视台和《今日武陟》通报排名,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倒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责任,深挖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堵塞政府监管漏洞,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的环境和土壤。
(六)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贯穿日常工作始终,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研究探索适应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要着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对安全条件不达标、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存在非法违法行为或者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列入诚信管理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投资、土地、建设、融资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制或制裁,用综合手段促进企业自觉强化安全管理,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