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3〕65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陟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0月30日
武陟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监管责任,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的组成
安全生产例会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安监、公安、交通、消防、住建、质监、工信、文化、教育、商务、电业、工商、卫生等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组成。例会由县安委会主任召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副职以及安监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例会规则和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例会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如遇重要、紧急事项,由县安委会主任安排随时召开。主要职责:检查安全生产会议和下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掌握总体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督促开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一)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通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
(三)听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四)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五)安排部署下步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和落实
(一)会议组织。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例会的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解决涉及多个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参会单位需在会议上通报、审议的事项,要提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主任审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参加例会前,应将各自的汇报材料一式十份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例会结束后,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并抄送各单位。
(二)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参加例会,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照例会上的工作部署和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切实做好辖区和分管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每月例会召开后,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上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在每月督查时,要注重现场抽查,查看基层单元不少于3家。
(三)定期通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督查结束后,要编发督查情况简报,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在后三位的单位在下月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次督查排名在后三位的,单位行政一把手参加下月例会并在会上说明情况;连续三次排名在后三位的,取消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