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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焦作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实施方案》 ( 焦政办〔2023〕13号) 政策解读
来源:焦作市教育局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点击量:1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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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8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实施方案》(焦政办〔2023〕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逐步改善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消除城镇中小学大班额,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根据《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精准预测我市“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口增长带来的实际需求,结合焦作市“十四五”期间教育发展目标,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和意义

起草过程中,通过调研、座谈、发函等形式,先后征求了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个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学校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我市落实中央、省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打造与城市建设相匹配的教育发展体系,推进焦作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规划、主要措施、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等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打造与城市建设相匹配的教育发展体系,推进焦作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合理布局,以新建、迁建、改扩建、撤并等方式,对现有学校布局进行综合调整。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全市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以县(市、区)为实施单元分类推进。

第三部分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90所,预计新增学位5.57万个,计划总投资32.91亿元。其中:新建中小学28所,总投资约29亿元,预计新增学位4.2万个,2022年已完工3所,2023年开工建设18所,总投资约17.42亿元,预计新增学位2.6万个,2024年规划开工建设7所;增加学位改扩建中小学20所,预计新增学位1.37万个,2022年已完工7所,2023年开工建设13所;改善办学条件改扩建中小学42所,2022年已完工6所,2023年开工建设36所。

第四部分主要措施。一是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拓展学位资源。结合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和未来城市发展需求,今年将新建学校18所,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力争今年4月底前全部开工、2024年9月建成投用。二是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增扩容纳能力。加快推进改扩建项目,力争今年8月底建成、9月投用。三是创新规范管理模式,促进均衡发展。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等方式,持续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第五部分支持政策。一是落实规划意见。按照《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要求,把学校建设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标准足额保障生均教育经费投入和政策性支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三是实施奖补政策。对按时完成新建改扩建任务的五城区,按每班10万元奖补;对新建学校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建成投用的,按每所中小学200万元奖补;建设周期超出一年且按时完成的,按每所中小学100万元奖补。

第六部分组织实施。从强化组织领导、部门职责、政府责任、推进机制、督导检查等五个方面着手,为加快推进中小学建设提供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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