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创新机制,切实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扶贫资金到乡到村到户。
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分配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统一规划、立项、上报、备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乡镇统一组织实施,实施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验收、决算,实行县级报账管理制度办法进行报账,现将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250万元)
1、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焦财预[2017]495号),项目审计结余119万元。
2、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焦财预[2017]490号),项目审计结余11万元。
3、《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2018年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和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焦财预[2018]29号),项目审计结余7万元。
4、《关于预拨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焦财预[2018]30号),项目审计结余30万元。
5、2018县级扶贫专项资金结余资金83万元
二、资金分配
1、县派第一书记基础设施项目200万元
安排20个县派驻村第一书记所在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每村安排10万元。(详见附件)
2、县派第一书记产业项目50万元(详见附件)
三、项目要求
1、所有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要严格按照豫扶贫组【2015】4号文,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所有项目要报县领导小组审批、省、市扶贫办备案。
3、所有申报的扶贫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存生,对已备案的项目不得擅自变更。
4、严格参考焦扶贫办【2015】21号,转发省扶贫办关于报送财政扶贫专项扶贫项目备案材料的通知,按照标准文本进行备案。
5、所有到户增收产业扶贫资金,受益者为贫困户,必须保证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四、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焦作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91-8382959
武陟县扶贫办监督电话:0391-7238261
武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武陟县财政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2018年武陟县第一批市、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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