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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对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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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监局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点击量: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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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县质监局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据悉,该县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共31家,根据《河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细则》要求,按照企业的产品质量风险程度和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划分为A类企业1家,B类企业29家,C类企业1家。具体措施为:对A类企业采取责任监管。主要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对企业的巡查不少于1次;对B类企业实行常态监管。主要督促企业提交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对高风险、较高风险的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检查,每年对企业的定期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同时进行回访;对C类企业实行加严监管。将该类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按照加严监管的要求,对该类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每年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同时进行回访。
通过实行分类监管,既可以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集中用于风险程度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有效预防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或严重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又可以促进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内部管理,加强质量控制,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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