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封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6-03-04 来源:镇大封镇人民政府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无事不扰、依法监管、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要求,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本综合执法与属地监管职责,制定本计划。

武陟县大封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时间备注
1消防安全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
2.《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3.焦政〔2025〕6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武陟县大封镇人民政府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1.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政处罚
2.对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行政处罚
实地检查12每月乡镇(街道)行使消防救援行政处罚权的范围见焦政〔2025〕6号附件3
2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武陟县大封镇人民政府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地检查12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