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庙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6-03-03 来源: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扎实推进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提升执法效能,有效解决辖区企业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主体

乔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同乔庙镇人民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二、检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企业。

四、检查事项

(一)消防安全:

1.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未保持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2.检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封闭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3.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门窗上是否存在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及镜面材料。

4.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行为。

5.检查是否依法建立消防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6.检查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检查是否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

8.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9.检查是否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

(二)安全生产

1.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如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

2.检查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农业农村

1.检查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

2.检查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

(四)交通运输 

检查是否存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

(五)水利

检查是否存在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使用的用水管网与农村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行为。

五、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五)《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八)《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九)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六、检查时间及频次

为确保检查的合理性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原则上对同一企业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设定为4次。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法加大检查频次。

七、方法步骤

(一)制定详细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对象、内容和方式。

(二)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实施检查:按照计划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总结评估: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八、工作要求

检查要确保合法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

本计划旨在确保乔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有序、高效、公正地进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保护公众利益。


武陟县乔庙镇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事项
名称
实施依据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
方式
检查
频次
检查时间备注
1消防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乔庙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所有企业(一)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政处罚;(二)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政处罚;(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行政处罚;(四)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政处罚;(五)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政处罚;(六)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行政处罚;(七)对未依法建立消防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的行政处罚;(八)对未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行政处罚;(九)对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在城市建成区燃放孔明灯等携带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行政处罚;(十)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使用影响疏散的镜面材料的行政处罚;(十一)对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的行政处罚;(十二)对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行政处罚;(十三)对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行政处罚;(十四)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政处罚。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检查一次
2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
乔庙镇人民政府辖区内
所有企业
(一)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如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培训记录、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
(二)检查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检查一次
3农业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乔庙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所有企业(一)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二)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政处罚。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检查一次
4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乔庙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所有企业(一)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政处罚;(二)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行政处罚。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检查一次
5水利《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乔庙镇人民政府辖区内所有企业(一)对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使用的用水管网与农村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行政处罚。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