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武政规〔2026〕1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6-02-27 来源:武陟县司法局

一、工作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有关规定,司法局牵头对2025年10月31日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起草过程

2025年12月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12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意见建议形成了《武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征求意见稿)》。2025年12月14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同步征求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教体、市场监管、住建等34家文件制定实施部门意见建议。经认真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形成了《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审议稿)》。

、清理结果

2026 年2月3日,经县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集体研究,

决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52 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46 件、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26 件。同时,明确凡决定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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