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武陟县统计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相关政府信息,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本部门其他政府信息。下列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行政机关下列政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行政机关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行政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政策解读文件等。
(三)统计资料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等。
三、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武陟县政府门户网站、统计年鉴公开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四、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武陟县统计局综合法制股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武陟县政府后二楼统计局办公楼综合法制股
联系电话:0391-5359969
邮政编码:454950
电子邮箱:wztjjzhg@163.com
五、申请方式
向武陟县统计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一)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武陟县统计局提出申请。
(二)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互联网申请。申请人通过县统计局电子邮箱索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统计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电话(0391-5359969)告知。
(四)申请处理 县统计局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清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县统计局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2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县统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统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保密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在受理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公开其所需的信息。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91-5359988
通信地址:武陟县统计局(武陟县兴华路008号县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45495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