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陟县六个公园、游园内停车场收费标准(试行)的公告
为适应我县停车需求发展,提高停车场所资源配置效率,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有效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及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和焦作市发改委焦发改价格〔2017〕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领导批示,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决定规范县城区六个公园、游园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范围
共计六个公园、游园内的附属停车场。分别是龙泉湖公园、仰韶文化公园、覃怀公园、二干排滨河公园、河苑游园、证劵游园。
二、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停车时长60分钟内(含60分钟)免费。
(二)停车时长超过60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按4元/辆收费。
(三)停车时长超过3小时的,每超出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四)以24个小时为计费周期,全天最高限价10元。
(五)夜间19:00至早上7:30时间段免费。
(六)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费车辆,实行免费。
三、注意事项
在应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公示具体内容包括: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市场监管价格投诉电话“12315”等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对停车收费的财务管理,建立成本费用台账,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收费人员统一标识,使用统一收费系统、统一税务票据。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试行收费一年,期满前2个月,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重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试行期间上级若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武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