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武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起草了《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武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邮箱wzlyjbg@163.com。
武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5 月 14日
附件:
武陟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武陟县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
及有关事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武陟县野生动物资源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划定禁猎区、禁猎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
武陟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区域划定为禁猎区。
二、禁猎期
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30年5月31日止,为我县野生动物禁猎期,期间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禁猎对象
禁止猎捕国家、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禁止猎捕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内的野生动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四、禁猎工具和方法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禁止使用所有枪支、电猫、粘网、弹弓、拍笼、弓箭(弩)、狗撵、机动车追赶、播放音乐或者使用诱鸟诱捕等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五、特殊情况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办批准手续,取得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按证件记载的内容开展猎捕。
六、法律责任
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猎工具和方法进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或非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食用、运输、邮寄和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举报电话
武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110、0391-7289110
武陟县自然资源局:0391-7292637
武陟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0391-7261738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