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武陟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5-04-25
来源:
2025年度武陟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对新兽药研制的行政检查 | 《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三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兽药生产企业 | 新兽药研制活动的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 | 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行政检查 |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兽药监督管理 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的检测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3 | 批准进口的兽药的行政检查。 | 《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一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进口兽药的监督管理 将进口兽药纳入兽药监督抽检计划,加强对进口兽药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4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 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5 | 对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政检查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 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6 | 对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行政检查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五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单位和个人 |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奶畜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测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7 |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为控制动物疫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派人在所在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8 | 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检查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一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及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单位和个人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9 | 对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的行政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一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 | 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对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0 |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行政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1 | 对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屠宰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条、第九条、第七十三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屠宰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畜禽交易与运输、畜禽屠宰以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2 | 对家畜遗传材料生产活动的行政检查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第二十三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3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的行政检查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的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4 | 动物防疫条件行政检查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开办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 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5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行政检查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备案、执业活动、继续教育等监督管理 对辖区内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6 | 农产品生产记录行政检查 | 《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八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农业生产过程,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监督管理 对农产品生产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7 | 种畜禽质量安全行政检查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父母代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和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材料质量检验检测等监督抽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8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行政检查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监督管理 对兽药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对上市兽药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19 | 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分发、经营和使用行政检查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十四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分发、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 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 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0 | 饲料生产企业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情况行政检查 |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第五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饲料生产企业 | 企业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1 | 非处方药和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行政检查 |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第三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非处方药和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单位和个人 |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2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行政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饲料生产企业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3 |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行政检查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单位和个人 | 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生鲜乳质量检测抽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4 | 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的行政检查 |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畜禽及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个人 |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5 | 畜牧业规划与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养殖与经营、交易与运输、屠宰行政检查 | 《河南省畜牧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七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畜牧业规划与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养殖与经营、交易与运输、屠宰的单位和个人 | 对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制定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抽查和监测工作。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6 | 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行政检查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的单位 | 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实验室或者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培训、考核其工作人员以及上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当主要通过检查反映实验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记录、档案、报告,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7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行政检查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四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实验活动用菌(毒)种和样本保藏机构 | 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 |
28 | 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检查 | 《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 | 武陟县 农业农村局 | 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的单位和个人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制定并组织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或者销售的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 现场检查:每月一次 “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 | 2025年1月-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