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木城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5-04-24
来源:
2025年木城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1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木城街道办事处 | 辖区企业、九小场所门店 | (一)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检查;(二)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检查; (四)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检查; (五)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检查; (六)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 (七)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检查。 | 随机抽查 | 4次 | 2025年全年 |
2 | 生态环保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 木城街道办事处 | 辖区企业、九小场所门店 | (一)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检查;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检查; (三)对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检查; (四)对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检查 (五)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排放油烟行为的检查; (六)对露天烧烤的检查。 | 随机抽查 | 4次 | 2025年全年 |
3 | 城市管理监督检查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木城街道办事处 | 辖区企业、九小场所门店 | (一)检查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行为。 (二)检查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行为。 (三)检查摊点的经营者随地丢弃垃圾行为。 (四)检查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枝(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行为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行为。 (五)检查不按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行为。 (六)检查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泼污水,乱扔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动物尸体等废弃物行为。 | 随机抽查 | 4次 | 2025年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