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武陟县西陶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5-04-23 来源:
2025年度武陟县西陶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时间备注
1对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企业内部堆放的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是否采取密闭措施。(二)上述堆放的物料若未采取密闭措施是否产生扬尘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2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企业堆放的不能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是否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二)对不能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是否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3对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企业装卸物料是否采取密闭措施。(二)对装卸物料是否采取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4对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检查《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检查企业内部产生的污水是否排入环境进而对环境造成污染。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5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二)检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6对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六十七条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被挪用。(二)检查企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擅自拆除。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7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第六十七条 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企业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二)检查企业是否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8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第六十七条 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检查企业内是否有埋压、圈占、遮盖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行为。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9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二款、第六十七条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企业内设置的消防车专用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二)检查企业是否有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10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六十七条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检查企业内部在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
11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西陶镇辖区经营企业(一)检查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二)检查上述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保持安全距离。随机抽查每年四次一季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