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民政局2025年度执法计划
时间: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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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标准地名使用情况的检查 | 武陟县民政局 | 2018年以来申请地名备案且项目在售的房地产企业 | 《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 《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2013年9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公布 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地名管理工作,依法对地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地名,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 4月—11月 | 一年一次 | |
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检查 | 武陟县民政局 | 正常运行的县级社会组织 |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的通知 (豫民文〔2016〕186号) | 3—10月 | 一年一次 | ||
2024年“一件事综合监管”养老服务领域多部门联合抽查 | 武陟县民政局 | 全县养老服务机构 |
《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工作。
| 3月-12月 | 一周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