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虹桥乡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执法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河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按照上级赋权乡镇47项执法权限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涉企执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服务企业、优化环境”原则,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精准监管与柔性执法相结合,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二、执法检查事项
根据焦作市赋权乡镇执法权限,结合我乡实际,重点开展以下领域执法检查:
(一)城乡建设管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监督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情况;检查临时建设审批合规性。
施工工地监管:检查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情况;查处未批先建、违规施工等行为。
(二)安全生产类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排查生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隐患;核查员工安全培训记录及应急演练情况。
小型加工场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九小场所”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
(三)食品安全类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检查小餐饮、食品摊贩卫生条件及证照情况;监督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及食品安全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查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等)规范使用情况。
(四)生态环境保护类
企业环保合规检查:检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检查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三、检查主体及对象
(一)检查主体
牵头单位:大虹桥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乡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配合机制:村(社区)网格员日常巡查、线索报送
(二)检查对象
大虹桥乡辖区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A类(重点监管对象):高风险企业、曾受处罚企业(每季度1次)
B类(一般监管对象):普通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1次)
C类(诚信良好对象):长期合规企业(年度1次)
四、检查方式
“综合查一次”模式:整合多部门检查事项,减少重复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取企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结果公开。
专项检查:针对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智慧监管: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提高执法精准度。
五、执法要求
(一)规范执法程序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程序合法。推行“执法+服务”模式,执法前发放告知书,指导企业自查自纠。
(二)柔性执法措施
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以教育整改为主。对严重违法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三)闭环管理机制
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复查,确保隐患“清零”。
六、后续处理
(一)分类处置
轻微问题:现场指导整改。
一般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严重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公开曝光。
(二)信用监管
将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七、保障措施
(一)执法能力提升
每季度组织1次执法培训,每年开展1次模拟执法演练。
(二)监督考核机制
设立执法监督电话(0391—7541128),接受企业投诉。每半年开展1次执法评议,确保执法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