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时间:2025-03-12 来源:农业农村局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原则:自愿参加,免费培训。

  (一)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应年满16周岁,不超过7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其他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本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可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类型或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育。

  (二)培育形式

  培育课程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课堂教学包括线上线下集中授课。采取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项目路演等形式。线上学习采取网络直播或课件学习的方式。实践教学在与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包括场地实训、定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形式。

  (三)培训合格证

  根据课程考核和考评情况,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高素质农民结业证书和河南农业职业技能证书。

  (四)申请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街道)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五)申请材料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附后提供)。

  (六)联系方式

  0391-8373875 0391-8373168


         附件: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