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号(总第238号)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武陟县审计局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7月5日,对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实施的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中心2022年3月16日《关于下达河南省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危旧桥隧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豫交发事业〔2022〕26号)文件,下达资金1213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资金829万元,省补资金384万元。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4月18日以《关于焦作市武陟境G234线沁河桥桥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2〕60号)文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1213万元,其中建安费1037万元;于2022年10月12日以《关于焦作市武陟境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2〕406号)文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项目总预算核定为1213万元,其中建安费1050万元。
G234线沁河桥位于武陟县G234兴阳线上跨沁河处,中心桩号K1194+020。主要改造内容为:(1)对桥面铺装沥青面层5cm进行铣刨,重新铺筑防水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恢复路面标线;更换伸缩缝橡胶条;更换全桥板式橡胶支座。(2)护栏内侧安装附着式轮廓标;拆除重做桥头波形梁护栏;安装泄水管篦子,盖梁侧面、边梁安装止水带。(3)对桥梁护栏、梁板、盖梁、立柱等位置裂缝病害进行处治。(4)对尚未进行过加固的箱梁腹板处粘贴镀锌钢板进行加固。(5)砂浆修补锥坡开裂,增设浆砌片石踏步。
(二)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设计经武陟县采购办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由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于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8日在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交易,由焦作市公路管理局规划勘察设计院中标并签订设计合同,合同价28.75万元。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施工经武陟县采购办批准立项,招标控制价1153.27万元,由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6日在武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由河南鹏程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1087.57万元。河南鹏程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履约保函,合同约定该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等范围内所有内容。合同签订:承包人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180日历天。工程监理2023年3月15日签发开工令,交工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
监理服务由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用自行组织邀请招标方式于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7日在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交易,由河南道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18.08万元。
(三)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共收到河南省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危旧桥隧改造资金1213万元,其中: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建〔2023〕242号中央车购税资金829万元,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建〔2022〕40号省补资金38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账面反映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共支出173.23万元,其中:施工标段50万元,工程监理费18.08万元,勘察设计费27.31万元,项目管理费支出77.84万元。
(四)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完成总投资金额1213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087.57万元,工程监理费18.08万元,勘察设计费28.75万元,项目管理费78.60万元。
(五)投资完成情况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经审计核实完成总投资金额1169.55万元,其中:其中:建安投资1079.25万元,工程监理费18.08万元,勘察设计费28.75万元,项目管理费43.47万元,项目资金结余43.4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的建设,基本达到了项目的总体要求,但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工程价款、项目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32万元。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建安投资为1087.57万元,审计发现,项目伸缩缝处沥青混凝土、部分底部加强钢板、部分片石台阶等工程内容未施工。经审计核定金额1079.25万元,多计工程价款8.32万元。
违反了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二)项目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35.13万元。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报送的竣工决算项目管理费为78.60万元,根据《关于焦作市武陟境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2〕406号)文件,经审计核实为43.47万元,建设单位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35.13万元。
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中央级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未经批准的,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用自有资金弥补”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由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用自有资金弥补。
(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管不严。
1、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南道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管不严,在错误的交工验收申请、竣工资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竣工资料中工程数量表均按投标数量计入,未按实际施工数量计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均已认可。
2、施工单位递交的交工验收申请工作内容与前述合同及投标内容不符,如:合同主要改造内容为:(1)对桥面铺装沥青面层5cm进行铣刨,重新铺筑防水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恢复路面标线等。验收申请主要改造内容为(1)凿除全桥铺装,重新设置双层钢筋网,铺筑15cm厚C50防水混凝土+FYT-1改进型防水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等,出现明显错误。出具的竣工资料中工程数量表均按投标名称、数量计量,如泄水管篦子变更为更换泄水管,竣工资料中未按实际施工名称、数量计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要求改正,进行了交工验收。
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4.2.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的规定。
审计指出问题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竣工资料内容、交工验收申请进行修改完善。
(四)其他问题
G234线沁河桥改造工程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十一条评标结果公示期显示“2023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4日”,日期表述明显错误,代理公司工作不严谨,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在错误的文书上加盖公章。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规范公示内容,杜绝出现错误表述。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32万元问题,要求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工程价款;对项目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35.13万元问题,要求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由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用自有资金弥补;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管不严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已对竣工资料内容、交工验收申请进行修改完善;对评标结果公示日期表述明显错误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管,规范公示内容,杜绝出现错误表述。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武陟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依法据实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二是建设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调整账务,规避项目建设管理费超标准计取。三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今后项目应认真履职,认真查看施工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四是建设单位、代理公司今后工作应严肃对待代理服务,整理规范的文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32万元的问题,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诺在支付时,严格依法据实和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项目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35.13万元的问题,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诺,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单位自有资金弥补;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管不严问题,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对竣工资料内容、交工验收申请进行修改完善;对文书表述明显错误问题,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召开指挥部会议,强调加强对项目过程的监管,规范公文内容,杜绝出现错误表述。具体整改结果由武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向社会公告。
武陟县审计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