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拒捕野生动物 法治文明同行

时间:2024-10-30 来源:司法局

  “咦......我才知道这小壁虎是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猎捕要负法律责任的。回去后我一定要告诉大伙,也会制止这种行为。”听过大封司法所长苗国有的普法宣传后,大封镇东屯村村民王大娘一脸惊叹的说道。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切实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10月28日,县司法局依托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平台大数据分析,针对周边矫正对象事出猎捕壁虎较多的实际情况,专题在大封镇举办了一场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精准普法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走上街头,向群众介绍了壁虎、青蛙等“三有野生动物”的生物特点,宣讲了野生动物保护的作用意义,讲解了近年发生的非法狩猎的典型案例,并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发放文明宣传资料,向群众传播“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理念,号召大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一起建设绿色家园。

  活动受到了过往群众的普遍称赞和欢迎,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宣传,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今后一定带头学法,教育身边人自觉守法,当好生态文明的宣传者、自然环境的保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