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
主要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值班工作。
(九)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负责承办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量化、分解、督促落实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二)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十三)统一管理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