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武陟县审计局于2023年10月至10月,对中央财政下达的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助资金)和河南省财政下达的疫情防控及“三保”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省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陟县2023年收到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5770万元;收到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270万元。
截至2023年9月底,武陟县财政局已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单位指标3541.68万元,实际支出3534.68万元,其中:用于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636.75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67.36万元、用于口岸以及殡葬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和机构疫情防控相关支出44.76万元、用于解决今年以前疫情防控相关未付账款2785.81万元,已下达的预算单位指标结余7万元。该项资金指标累计结余2228.32万元。
省级补助资金已完成支出227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缺口。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武陟县财政局合理安排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和医疗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口岸以及殡葬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和机构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及时安排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基层 “三保”。
经审计,在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