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21〕26号)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焦办〔2021〕7号)和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的通知》(焦民〔2021〕13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以下简称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放、管、服”结合,对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审批事项,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做到权责统一,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便民利民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救助环境。
(三)提高效能原则。坚持将乡镇(街道)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社会救助运作机制。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
(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
(三)审核确认。
(四)告知公示。
(五)县级备案管理。
(六)资金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社会救助审批委托下放事项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任务,配足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力量,满足工作需要,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社会救助审批委托下放提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社会救助标准和政策程序,依法行使审核审批权力,依法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县民政局在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全力支持配合乡镇(街道)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监管力度。对“关系保、人情保”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救助资金等干扰社会救助管理秩序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