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武政办〔2021〕18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9月02日 | |
时 效 性 | 有效 |
武政办〔2021〕18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政办〔2021〕18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武陟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27日
武陟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意见》(焦发〔2013〕7号)、《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2013年市政府令第19号)和《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焦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和“万人助万企”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经县人才办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分别对应A类、B类、C类、D类)。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人才类别,通过不同方式予以解决。
第四条 符合A类、B类、C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县教体部门和学校应给予妥善安排。符合D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的所辖范围选择一所学校就读。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高中转学到我县普通高中就读的,可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一所普通高中申请就读,县教体部门和学校应给予妥善安排。
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县教体部门和学校应给予妥善安排。
第七条 高层次人才非我县户籍子女,在我县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校的,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第八条 在我县初中就读的高层次人才非我县户籍子女,经县教体部门审核,具备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资格的,可享受与我县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九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转入)办理程序。
(一)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转入)的向县人社局申请。
(二)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转入)的向县科工局申请。
(三)县科工局、人社局审核验证申请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汇总,转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教体局提出入学(转入)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第十条 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高层次人才证书、聘用(劳动)合同;武陟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入)申请表;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转学普通高中的,须提供学籍档案(含学分及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转学中等职业学校的,须提供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