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武政办〔2021〕13号关于印发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 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6月15日 | |
时 效 性 | 有效 |
武政办〔2021〕13号关于印发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 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21〕13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31日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3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效果导向、提质增效,坚持目标导向、优增盘存,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夯实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两项基础,打赢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场攻坚战,促进我县产业集聚区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助推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盘活产业集聚区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我县产业集聚区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绘好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1.加快推进区域评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要求,统一组织对产业集聚区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全面建成并实施政府买单、企业共享评估成果的区域评估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生态环境、招商、文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多规合一”要求,依据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水平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相互衔接,形成产业集聚区规划“一张图”。
牵头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织密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3.依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用地标准规范和行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各类用地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形成“一宗一策”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模式。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发改委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打赢产业集聚区存量低效用地盘活攻坚战
4.全面摸清存量低效用地底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对区内企业经营及用地情况逐宗调查、科学认定,按照“一宗一策”的原则,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包括地块基本信息、形成原因、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要素的工作台账。
牵头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詹店镇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5.妥善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采取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等措施,有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已批未供即用土地进行排查,建立整改台账,逐步完善用地手续。按照利用为先的原则,采取限期开发、调整利用、置换盘活、依法收回、临时使用等方式,分类施策,有效处置闲置土地。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詹店镇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6.分类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综合评估区内低效工业用地现状,制定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安排、保障措施,稳妥有序、分类推进盘活利用。
牵头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四)打赢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攻坚战
7.积极主动推进“标准地”出让,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研究制定我县出让工业用地“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并实施“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
牵头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五)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
8.依据焦作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建筑许可提升专项实施方案,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地下不超过1层、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标准厂房、普通仓库,将全流程精简到8个环节以内,推行立项用地、工程建设、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实施联合验收备案一站式办理,切实优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六)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
9.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评价办法,对我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进行全面评价。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三、组织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5月)
动员部署我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6月—2022年5月)
1.全面摸清底数。对已批、已供土地逐宗核实土地利用现状和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形成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具体原因,“一宗一策”提出处置方案,建立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工作“一本账”。
2.健全政策体系。形成产业集聚区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产业集聚区要全面实施区域评估,完成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
3.有序盘活存量。按照“一宗一策”的要求,有序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盘活。
4.持续优化增量。分步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灵活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逐步提升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比例。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6月)
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各项制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起)
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推动“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成为各有关方面共识和共同行动,针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加政策供给,促进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武陟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动态监测。运用大数据分析、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对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分析预警、动态巡查,确保我县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工作指导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推进慢、不配合“百园增效”工作的企业负责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部门要联合办公,综合施策,倒逼企业用地提质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社会共识。适时公布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产业新城范围内用地参照本行动方案执行。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