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受理范围
时间:2014-10-15
来源:
1、对于改进政府工作的建议;
2、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属于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
3、对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各项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对城市建设、城市创建、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对单位、行业以及风景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
7、行政诉讼复议方面的问题;
8、其他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
9、信件应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