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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武政办〔2014〕30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4年06月17日 | |
时 效 性 | 有效 |
武政办〔2014〕30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4〕30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陟县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15日
武陟县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着力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使各部门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案卷更加符合要求,相关长效机制更加完善,行政执法合格率明显提高。
二、组织机构和实施
县政府专门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各相关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三、检查单位、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单位:农业局、气象局、工商局、环保局、工信局、商务局、河务一局、河务二局、旅游局、质监局、行政执法局、地税局、卫生局、发改委、房管中心等15个单位;同时,对2013年检查的公安、交通、住建、国土、安监、文化、畜牧、烟草等8个重点部门执法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
(二)检查范围:以上23个单位在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
(三)检查内容:检查组将采取“七查七看”的方法,对各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1、查会议记录,看有无专人负责,是否专设法制机构。
2、查行政执法主体,看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有效执法证件,是否存在越权执法行为。
3、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看是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法文书中是否有体现。
4、查行政处罚实施,看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是否充分,一般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一般处罚程序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二是是否执行案件主办人制度;三是是否由两名以上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四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五是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是否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权和申请听证期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听证;六是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七是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八是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到位;九是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县政府备案。
5、查行政许可实施,看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是否仍在审批和收费。
6、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实施,看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经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认定为违法。
7、查现场执法情况,看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履行执法程序,执法语言、态度是否得体,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实行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检查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4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本部门下发,确保本部门的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自查阶段(2014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要于5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检查阶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15日)。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听和随机抽取的方法对各单位的执法卷宗、现场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评比阶段(2014年7月15日至7月31日)。检查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单位的执法情况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比,并经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全县通报。
五、问责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采取离岗培训、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约谈、行政处分等形式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一)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二)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行政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五)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或设立“小金库”的;
(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实施行政强制的;
(八)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件:武陟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武陟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秦迎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范天运(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东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永恒(县监察局副局长)
孙胜军(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赵玉俊(县政府法制办法制协调科科长)
毛 博(县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法制办,王东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玉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