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武陟县委、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文〔2001〕185号)文件精神,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
  (三)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公证工作。
  (五)指导全县的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六)管理和监督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初任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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