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陟县委、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文〔2001〕185号)文件精神,县人事局是主管全县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宏观管理;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编制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二)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各项配套文件,负责国家公务员培训、考试、考核、录用、任免、交流、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国家公务员任免工作和提请县人大任免事项;实施国家、省、市奖励表彰制度;综合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资格,承办干部政策落实工作。
(四)综合管理县域内的人才流动工作,制定人才市场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管理规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的设立审批、监督管理,负责人才流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和人事代理业务;管理区域性大型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承办县直单位(不含党群)一般干部的调配;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单位和跨县区的人事争议案件。
(五)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承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评审和中、高级职务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全县职称评聘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培训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干部的退休退职政策规定。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办法;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军转干部的接受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派遣和有关管理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县人事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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