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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开口费是否应该收取,收取标准是什么
写信时间:
Jan 15, 2019 8:47:56 PM
内容:
想了解一下关于暖气开口费是否应该收取,收取标准是什么?
办理部门:
回复时间:
Jan 29, 2019 11:24:14 AM
回复内容:
关于暖气开口费,根据国家政策,是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水、气、热等建设单位。2009年《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每平方米征收120元,2014年,焦作市发改委、住建、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焦发改行-【2014】311号《关于调查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于居民供热配套工程费用由24元/平方米调增39元/平方米,用于公建供热配套工程费用49元/平方米。缴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不再收取开口费。 《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的通知》武政【2011】36号文件规定,我县征收标准是40元/平方米,不含燃气、热力配套费。因此,安装供热需交纳初装费。待政府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包含热力配套费后,将停止收初装费。 武陟万德热力公司参照周边县、市确定的收取标准为多层、小高层每平方米95元,高层、独院每平方米105元。为提高城区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环境质量,热力公司正在开展优惠活动,优惠期间收取开口费标准为,多层、小高层55元/㎡,高层、独院65元/㎡,主要包含主管网、支管网、二级换热站、庭院管网、材料、设备人工成本、设计费、监理费等。 武陟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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