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困惑
|
写信时间:
|
Oct 15, 2018 9:55:25 PM
|
内容:
|
我是一名退伍老兵,为了响应中央的号召做一个新型的农民我在我们村里面成立了一个农业专业合作社:把一些不愿意种地的闲散农田集中起来,为发展新型农业做准备,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很多,像以前传统的晾晒场已经不复存在,家里也没地方存放粮食,所以一到收获季节,就是我头疼的时候,我想在,我们村以前的废弃河沟上面搭几间房子,用于储存和晾晒农作物,在搞一个小型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好多一点收入:想让县长给予支持!
谢谢!
|
办理部门:
|
|
回复时间:
|
Nov 12, 2018 11:06:34 AM
|
回复内容:
|
你好:信中所反映的所谓废弃河沟,经过乡国土所调查,属于基本农田。农业合作社用地应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但是基本农田不允许办理涉农用地备案手续。农产品深加工属于经营性质,更不符合农用地备案手续。因此,信访人所反映的想在废弃的河沟上盖房子的问题不符合土地政策。
圪垱店乡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