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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安工作精神以及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县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武陟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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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目前核定内设机构20个,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警令部、行政事项服务办公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监所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特种勤务巡逻警察大队、网络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信息通信科、法制大队、控告申诉科、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禁毒大队、看护大队;实设20个,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警令部、行政事项服务办公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监所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特种勤务巡逻警察大队、网络警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信息通信科、法制大队、控告申诉科、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禁毒大队、看护大队。
另设18个派出机构:1、木城派出所;2、龙泉派出所;3.木栾派出所;4.龙源派出所;5、谢旗营派出所;6.圪当店派出所;7.乔庙派出所;8.詹店派出所;9.嘉应观派出所;10.北郭派出所;11.大虹桥派出所;12.西陶派出所;13.大封派出所;14.小董派出所;15.三阳派出所;16.车站派出所;17.老田庵派出所;18.黄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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