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是联系点督导帮扶的第一责任人,拆迁办主任任副组长,具体指导联系点督导帮扶工作,办公室主任、执法监察股股长、财务股股长为成员,具体负责东水运村联系点的督导帮扶工作。二是健全机制,认真考核。将督导帮扶工作绩效纳入年度工作述职,纳入综治创安目标考核,纳入干部工作实绩档案,作为干部任用、职务升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加强沟通,上报信息。要积极汇报督导帮扶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落实,促进辖区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做好帮扶工作记录。联络员要定期深入到村街联系点,帮扶工作小组成员、帮扶干部,对每次走访的对象、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的情况做好登记,按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四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联系点村情。要组建督导帮扶工作队,深入联系点----大封镇东水运村,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活动,通过与村干部群众座谈,摸清当地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基本情况,帮助查找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症结。共同研究制定年度督导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帮扶工作基本思路,建立帮扶例会制度和联创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五是创新督导帮扶工作方法,努力培植示范亮点。结合联系点工作实际,重点就综治基层组织网络、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模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反面进行积极探索,努力破解综治工作中的难题,圆满完成县里下达的督导帮扶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