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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3〕44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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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2013〕44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陟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7月3日

武陟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3】7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强化安全督导检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电力、城市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要求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打非治违”情况;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加气站、液氨储罐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3、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4、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措施等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
7、城市燃气:深化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各类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依法查处取缔非法违法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情况。
8、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师生安全教育,特别是节假日安全宣传教育,严防发生交通、火灾、踩踏、触电、淹溺等事故。
(四)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大检查工作,切实做到动员部署、方案制定、责任落实、隐患治理、监督检查五到位。
(三)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要求:
1、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等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2、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3、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组织客货运市场、公路和水路建设工程、水上交通等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4、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组织成品油经营市场和商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5、由县国土局牵头,负责非法小砖瓦窑的排查和查处工作。
6、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冶金企业等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7、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8、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大检查工作。
9、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工作。
10、由县旅游局牵头,负责组织旅游景点安全大检查工作。
11、由县文化局牵头,负责组织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大检查工作。
12、由县药监局牵头,负责组织药品生产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13、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组织医院、诊所安全大检查工作。
14、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组织水利工程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15、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
16、由县电业局牵头,负责组织电力系统大检查工作。
县政府将组织安全大检查督导组对各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县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设立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电话,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在全面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六结合、六为主”:一是坚持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以企业自查为主,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和安全投入保障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狠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坚持突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要专门组织突击检查。四是坚持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以现场检查为主,深入企业一线、作业现场,保证检查督导在现场、发现问题在现场、查处隐患在现场、解决问题在现场。五是坚持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以技术检查为主,选聘有关专家参与,切实增强督导的针对性。六是坚持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以严格执法为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给予处罚,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大检查责任制。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停产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县政府将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隐患没有及时排查的,视同事故予以严肃处理。
(六)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大检查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7月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期间,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将工作汇总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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