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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2013〕12号 关于转发武陟县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年04月27日    点击量:2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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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2013〕12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武陟县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县教育局制定的《武陟县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30日


武陟县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中小学
布局调整的意见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132号)和《焦作市教育局关于上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和调整中小学布局,统筹整合全县教育人才和资产,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调整原则
布局调整要坚持与城乡建设、人口变化趋势、教育投资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在保证入学率、普及率的前提下,既要积极调整、优化资源,又要稳妥推进、注重学生就近入学。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到2015年,全县撤并学校5所,新建2所,迁扩建3所,恢复1所。其中:初中撤并1所(2013年撤并乔庙乡三中)、新建1所(2015年三阳乡新建1所初中)、迁扩建1所(2013年木栾街道办事处迁扩建1所初中);小学撤并4所(2013年撤并乔庙乡杨洼三街小学、大虹桥乡李马蓬小学、龙源街道办事处任徐店小学,2015年撤并谢旗营镇陈小段小学)、新建1所(城区新建1所)、迁扩建2所(2013年木栾街道办事处迁扩建1所、2015年龙泉街道办事处迁扩建1所)、恢复1所(2013年恢复北郭乡西草亭学校)。
四、调整标准
(一)农村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满足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凡班额超标的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
(二)新型农村社区学校: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布局要坚持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原则上4000人至1万人的社区设1所6至12班规模的完全小学;1万人以上的社区,每1万人设1所18至24班规模的小学,每2万人设1所18班以上规模的初中。
(三)城镇中小学:原则上每1.5万人区域内建设1所36班规模的小学,每2万人区域内建设1所36班规模的初中。城镇中小学布局规划要重视和解决进城就业务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规范程序,稳妥推进。对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学校,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在统筹考虑学生交通安全、寄宿生的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的基础上,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保留的可按程序予以恢复。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确保全部用于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逐步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教育投资项目要按照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实施,使农村中小学布局更趋合理。
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撤并学校仍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其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要“物随生走”,归并到新校使用。闲置校舍要优先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确实不需要的校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由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布局调整中保留学校的建设,坚决杜绝教育资源流失。
(三)合理调配安置中小学教职工。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相关部门要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合理调配安置中小学教职工。在同一乡镇内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互补余缺,对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学校的校长和教职工要统筹考虑、统一调配,符合安置条件的要及时安置,不符合条件的要通过培训、转岗等办法,及时妥善安排。
(四)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布局要坚持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要把学校建设纳入新型农村社区的总体规划与建设之中,做到学校与新型农村社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确保质量。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可优先用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建设。
(五)加快城镇中小学建设步伐。要根据城镇区人口居住状况以及城市发展趋势,科学编制中小学建设布局规划。对城区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建设用地,要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格加以控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挪作他用。凡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先安排学校建设,再住宅楼开发的顺序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房地产开发商要根据所开发建筑面积承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任务或捐建、改造一批城镇中小学校,努力解决大班额和生均占地不足问题。
(六)建立中小学学籍档案管理系统。教育部门要根据学生流动和变化趋势,加强中小学学籍电子档案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并根据学生流动情况,完善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等经费分配管理办法,做到“钱随生走”,减轻流入学校的经费压力,改善流入学校的办学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办事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管领导要牵头负责,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教育部门要统筹负责,大力推进此项工作;发改部门要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城镇学校布点;国土部门要优先保障教育用地;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加投入,支持城乡教育设施建设;编制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合理安排调配中小学教职工。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县政府已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单位的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分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确保布局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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