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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2020年03月31日    点击量: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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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深入推进“质量、效率、法治、出彩”落实年活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法〔2019〕4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就

(一)加强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主任、主要部门一把手任委员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统筹指导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印发了《武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陟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武法政〔2019〕1号),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有效落实。三是落实学法普法机制。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机制,制定印发了《武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武法政办〔2019〕1号),集中学习了《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四是强化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新建法治示范学校2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长廊10个、法治文化墙30个,培训“法律明白人”2800余人。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民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二)深化改革,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积极做好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对应清理、承接和衔接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坚决杜绝虚假下放、变相审批。2019年,取消行政权力事项242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03项,新列入行政权力事项479项。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持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整合了18个部门的32项证照事项。归集各类涉企信息12万条,涉企信息归集率居全市第三。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调整完善“两库一单”,通过年初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年中贯彻执行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20多个部门稳步开展。三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坚持“有序引导、充分咨询、综窗受理、受办分离、一次办妥”,全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截止2019年底,7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8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可办,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四是积极对接全国平台,不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要素录入等工作,对同一事项的办理流程、提交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106个要素重新进行了梳理,截止2019年底,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156项。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数据录入工作,截止2019年底,认领主项事项数601项,数据汇聚覆盖事项数371项,覆盖率达到61.73%,填报数据14257条。

(三)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目标进行部署考核。在政府常务会议中,严格落实5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政府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规定;坚持政府法制审核机构依法审查重大决策和具体涉法文书的相关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县政府法制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有效确保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9年,县政府法制审核机构按规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20次,审核把关涉法事务性合同、文件等80余件。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的主体、程序,制定了《武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规则,在政府规则中对合法性审核的主体、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要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2件,拟废止文件7件,拟修改文件18件;积极开展政府涉及中介服务垄断、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保留24件,废止1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责任主体、时限、备案资料和文书格式,坚持应备尽备、应审尽审,2019年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6个。三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以政府法制审核机构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龙源律师事务所及河南海博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由多名资深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深度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全面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建立常态化参与咨询论证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提升依法决策能力。2019年,法律顾问参加案审会及其它涉及法律事务会议100余次,受县政府委托出庭应诉52次,审核法律事务文书、文件等60余件。

(四)严格规范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清单问政工作。根据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内容,让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参加问政会议,接受县级领导干部、民众代表或服务对象的问询,并现场给出承诺和解决办法,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有效促进各执法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2019年,共举办清单问政会议8期,现场观摩检查公安指挥中心、建业星天地黑臭水体改造工程等19个,收集汇总问政问题44个,整改承诺事项83个。二是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手段,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印发了《武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法政办〔2019〕8号),《武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陟县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法政办〔2019〕9号),由司法局、编办、财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发改委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就行政审批、项目收费、行政处罚等内容对全县42家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19年,共查阅各类卷宗300余本,发现整改问题100余条,评选5本优秀案卷参选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4本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执法案卷。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29件。三是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印发了《武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陟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法政办〔2019〕2号)《武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陟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武法政办〔2019〕6号)等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期限,细化了任务指标,并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纳入全县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确保“三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四是严格执法证件和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情况,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权限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2019年,已完成全县第一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工作,并按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武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本级所属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武法政办〔2019〕7号)。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在编在岗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及综合法律法规考试、培训。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要求。2019年,共办理执法证件39个,因信息变更补办执法证件43个,完成年度审验1525人,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清理注销执法证件173个。五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武陟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对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武陟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涉及两法衔接的主要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跟踪考核12次。制作了《武陟县两法衔接工作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流程图》《武陟县两法衔接工作申请法院执行案件流程图》和《移送案件材料接收清单》,进一步理顺了相关工作机制,打通了行政执法单位与刑事司法单位的沟通渠道。组织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武陟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五家单位完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18项罪名目录的梳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移送依据和标准。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政府”。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监督,建立完善了《武陟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武陟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武陟县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武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考评机制,做到责任、任务、措施、考评四落实,从制度机制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000余条,通过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公开1.5万余条。二是加强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对财政支持稳增长、民生项目资金、保障性住房、精准扶贫、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政府建设投资项目等进行了专项审计,累计促进上缴财政资金692.79万元,核减投资额1055.44万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669.76万元,向有关部门和政府移送问题线索2件。三是强化财政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的通知》精神,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将预算的刚性约束贯穿于预算执行全过程,推动我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逐步完善。按照《焦作市财政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隐性债务工作台账,实现业务全程留痕。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来访咨询653人次,其中法律咨询434人次,公证81人次,法律援助59人次,人民调解79人次。整合全县21名律师及律师助理、4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全县347个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2019年,接受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016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86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30件,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数62条。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并在“焦作12348”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推动建立了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首席调解员制度。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加强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防止了矛盾纠纷扩大激化。2019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86起,调处成功1966起,成功率达99%。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应受尽受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合法的行政救济申请权。紧紧围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办理程序,注重对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跟踪回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依法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对有行政复议案件的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使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9年,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00余起,办理群众举报投诉30余件;办理行政复议、被复议案件36起,同比增长20%;办理应诉案件52起,同比增长49%。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还需优化;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三项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力量比较薄弱。

三、2020年度主要安排

2020年,我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努力把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全面履职。持续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的分析研究、部署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适时开展督察工作,用好督察方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健全决策机制,强化权力监督。推进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行政决策的途径和机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大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指导,加大对执法行为尤其是涉企执法的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服务型执法理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执法实务专题培训,切实增强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强化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机制,明确考核对象,完善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落实考核结果,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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