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20〕4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武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9日
武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交易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推动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9〕6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以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配置机制和监管规则、有力保护市场交易权利为主线,依法规范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激活农村土地要素,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维护土地公有制。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体系,实行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落实所有权、使用权权能,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实现形式。
(二)坚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三)坚持市场化配置机制。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责,按照同等规则进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交易,实施统一的土地市场监管,维护入市双方权利,保障交易安全。按程序分步骤有序开展,做到既敢于创新,又风险可控。
(四)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先推进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原则,鼓励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五)坚持合理分享增值收益。落实农民集体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确保入市土地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合理平衡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益。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基准地价体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按照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求,制订基准地价体系,显化土地资产价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制订全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按照工矿仓储、商业服务、住宅、公共管理用地四类用途,对全县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分等定级、明确地价,建立与国有土地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体系,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打好基础。
(二)明确入市主体范围。入市主体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包括村农民集体所有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分别由各自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入市范围包括依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在统一开展全域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基础上,重新划分宗地并调整产权归属后,按照新的规划条件确定入市范围。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依据规划的经营性用途入市的,应当依法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手续,并履行占补平衡义务。
(三)制订收益分配机制。由县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起草拟定《武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征收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比例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归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入市收益进行内部分配及使用,按照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四)建立公开交易平台。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制度和市场交易规则,依据《焦作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和《焦作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交易规则》,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系统。经批准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律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网上公开出让。入市主体应当民主决策,制定入市方案,明确交易方式、入市价格、收益分配等内容。入市价格可参照土地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也可参照公示的基准地价,入市宗地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当地土地取得各项客观成本费用之和。
(五)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摸底。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确权发证工作进度,同时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摸清所有规划为工业、商业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建立统计台账,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底数,并形成目录清单,报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依托我县全域国土资源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以西陶镇、詹店镇、北郭乡、三阳乡为先行试点乡镇,积极稳妥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试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总结,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细则,逐步向全县稳妥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实施,协调推进入市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督促检查入市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及时研究入市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入市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措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强化督促指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精神,积极选择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协调服务,深入基层、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办事处和县自然资源局要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形式,加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的宣传,充分调动集体经济组织和用地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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