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作市8.15专案组安排,我县将对8.15非法集资案参与人第五次发放清退资金。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次资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和比例
(一)已开银行卡人员,本次清退比例为应清退金额的2%。
(二)未参加前四次资金清退人员,清退比例为2%加上相对应未清退批次的清退比例(说明:第一次清退比例7%,第二次清退比例1%,第三次清退比例4%,第四次清退比例2%)。
二、本次清退资金将直接转入清退对象个人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三、截止目前仍未办理领取手续、银行卡开卡的人员,暂不进行本次清退。请尽快到县处非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本次清退工作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7298515)。
温馨提示:拒绝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武陟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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