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预〔2018〕432号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民宗委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少数
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民宗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2018〕162号)要求,现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125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资金列“21305”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按要求编入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规定拨付使用。
二、加快扶贫资金与项目对接。要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快财政扶贫资金等项目对接。扶贫项目要从当年项目库中选择,未进入当年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抓紧实施扶贫项目。
三、规范资金管理,加快支付进度。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切实加快资金支付力度。
四、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要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要按照《焦作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焦扶贫办〔2017〕37号)要求,对扶贫资金及项目予以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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