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4批)
2018年11月10日
一、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6175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龙源镇东仲许村廉租房小区西门口南侧有家养猪场,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武陟县龙源办事处东仲许村廉租房小区西门附近,占地约0.9亩,养殖户主付胜利,喂养19头母猪,主要销售自产仔猪;另有3个畜禽养殖户,分别是:李小三养殖户,占地约1亩,喂养11头母猪,主要销售自产仔猪;屈永和养殖户,占地约 2亩,3栋兔舍,存栏兔4000只左右;屈永利养殖户,占地面积约1亩,原存栏羊1只,已停止养殖。4个畜禽养殖户于2003年前后开始养殖,养殖规模较小,属散养户,当时远离村庄。廉租户小区建成于2010年,由于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展,4个养殖户逐步纳入城区范围。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10日,武陟县城管局对4家养殖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养殖,2018年11月14日前对现有存栏畜禽进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依法予以没收,2018年12月20日前彻底完成整改。二是要求4家养殖户对养殖粪便进行处置,
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