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3批)
2018年11月10日
一、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6172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北郭乡义庄村村西头,新老路路南第二条街东第三家,叫李大胜,回收废电池的,乱倒硫酸,倒在村里的垃圾池中。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JZD20181106168)重复。
举报件反映的废电瓶回收点位于武陟县北郭乡益庄村北新洛路南,负责人李大胜,是一家利用自家居住小院开展废旧电瓶回收的作坊,主要从事废旧电瓶车电瓶处理回收。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作坊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院中东侧有少量从电瓶上拆卸下来的电瓶连接线等附件,未发现废硫酸乱倒等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1月6日,北郭乡政府对该废旧电瓶回收作坊下达了取缔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对拆卸下的连接线等附件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作坊的监管,严防问题反弹,发现未经审批擅自运营或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实施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11月8日,北郭乡纪委对包村乡机关干部王小燕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益庄村干部环保网格员赵国富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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