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2017〕192号)、《焦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焦扶贫组〔2017〕5号)精神及市扶贫办依据因素法提供的资金分配意见,现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132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资金列“21305”对应的项级科目。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请你们按要求将该资金编入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规定拨付使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
二、请按照《河南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及《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办〔2016〕23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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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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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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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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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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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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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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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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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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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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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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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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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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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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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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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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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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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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