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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非法集资案(武陟)资金清退工作通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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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点击量:1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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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焦作市8.15专案组安排,我县将对8.15非法集资案参与人第二次发放清退资金。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次资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和比例
(一)第一次资金清退对象中已开银行卡人员,本次清退比例为应清退金额的1%。其中,未领取忠昊合作社第一次清退资金的,将补发忠昊合作社应清退金额的7%。
(二)未参加第一次资金清退的新开银行卡人员,本次清退比例为应清退金额的8%(第一次清退比例7%与第二次清退比例1%之和)。
二、本次清退资金将直接转入清退对象个人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三、列入第一次资金清退范围,但未办理领取手续、银行卡开卡的人员,暂不进行本次清退。请尽快到邮储银行兴华路支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本次清退工作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7298515)。
武陟县处非办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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