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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来源:    时间:2015年05月12日    点击量: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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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武推法〔2015〕1号

 

武陟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4月29日


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服务县委、县政府“六大战略”目标为定位,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这一中心任务,从2015年开始,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科学施政、民主施政、依法施政和高效施政的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创造优质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和服务环境。
  三、创建要求
  创建活动按照总体有方案、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步骤、作有标准、考核有机制的要求进行。
  (一)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每年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3个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5个部门单位为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试点单位,各创建单位要按照《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标准》(以下简称《创建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1)确定的各项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二)动态管理,确保质量。法治型政府(机关)要符合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到位,法制机构力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社会满意度和信任度较高;三是工作富有创新,善于总结和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能对其他单位产生示范带动作用。法治型政府(机关)单位命名后,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三)树立典型,注重推广。注重选择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选择、树立、推广创建单位的先进做法,用典型指导实际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申请。纳入县依法行政考核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创建标准》的有关内容开展创建活动。拟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应填报《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申请表》(见附件2)形成创建方案、工作计划等书面材料,于每年3月1日前向县政府法制办提出创建申请,2015年的创建申请时间为5月20日前。
  (二)确定试点单位,重点指导创建。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创建标准,对申请创建单位进行初审,提请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试点单位,并通过调研、监督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对其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试点单位每半年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一次创建活动进展情况。
  (三)申报。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标准》、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开展创建活动。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在当年11月30日前报送《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创建申请表》、自评报告和典型经验等有关材料,向县政府法制办申报验收。
  (四)审核并公示。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创建标准》对各申报单位进行审核验收,提出拟认定的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五)认定。“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名单经征求意见和向社会公示后,由候选单位填写《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申报表》(见附件3),逐级报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认定,对被认定的单位将在当年依法行政年度考核中给予10分奖励,并适时进行表彰授牌。
  (六)推荐。被评为“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部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于次年6月30日前将择优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创建“焦作市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
  五、组织领导
  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创建事宜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培训、情况交流、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和经验推广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法治型政府(机关)示范单位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真正将这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胆探索创新,注重活动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开展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与依法行政考核结合起来,与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本单位的创建活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活动情况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依法行政的亮点,及时总结推广一批依法行政先进典型。
  (三)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县政府法制办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创建单位的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推动不力、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1、《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标准》(试行).doc       

               2、《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创建申请表》.doc       

               3、《武陟县法治型政府(机关)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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