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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武政办〔2021〕29号)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2022年01月30日    点击量: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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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26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办法的通知》(〔2021〕7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

县政府对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负总责,负责建立全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对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并依据考评结果兑现管护费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监督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等工作,具体负责损坏设施的维修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是管护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管护政策、考核办法等,负责指导、监督和评估各乡镇(街道)的管护工作成效。

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工作要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紧密结合,县发改委负责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协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财政局负责保障管护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水利局负责加强对农业用水组织的管理指导;供电公司负责新建和已接收高压设施的运维管护。其他有关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管护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各村(街)委会负责全面管护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巡查维修档案,保证每月至少全面巡查一次,机井、泵站、喷灌等设备每两月(试)运行一次。巡查发现设施损坏的,要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维修。

三、保障措施

引入信息化技术促进管护现代化,整合农田设施管护信息平台、用水用电监管平台、农田水利设施问题举报系统等终端平台,探索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线管理机井等设施,实时监测运行状况,动态更新数据,以“一张图”“一张网”“一个平台”为基础,构建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管护效能。

 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目标责任书,指导乡村建立完善工程管护制度,制定工程建后管护督查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乡镇(街道)要与村(街)委会或其他管护主体签订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目标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人、管护面积、地块、设施及权利和义务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原则上每季度及农忙时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设施完整及维修维护情况、各级管护责任落实情况、“一长两员”制度执行情况等。年终开展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管护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对管护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村街进行通报表扬,奖补资金予以重点倾斜;对管护责任落实不力、工程设施损毁、造成负面影响的,实施追责问责,并根据情况扣除奖补资金。

 每年11月份为全县农田设施“集中管护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普及管护政策和常识,增强管护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集中排查,立足农业生产需求,突出重点、全面覆盖,查清设施存在问题;开展集中整改,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坚持即查即改,建立台账、整改销号,提高管护质量水平。

 

 

相关文件:武政办〔2021〕29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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