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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2020〕1号 关于印发武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年02月27日    点击量:7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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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2020〕1号



武 陟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武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

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武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10日
武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武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对我县禁养区进行调整。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风景名胜区条例》

8.《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10.《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

11.《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

12.《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二 、禁养区的划定和范围

(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禁养区(9个)

1.武陟县南贾地下水井群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沁河以东、新孟路以北,10眼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

2.武陟县三阳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30米、西30米、南48米、北3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3.武陟县小董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4.武陟县詹店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西、南至黄河大堤的区域。

5.武陟县圪垱店乡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供水站厂区及外围东至002县道、北至原焦高速的区域(1号取水井),2号取水井外围50米北至原焦高速的区域。

6.武陟县北郭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北郭乡小司马村村委会院内区域。

7.武陟县大封镇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1号、2号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供水站厂区(3号取水井)。

8.武陟县西陶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50米的区域。

9.武陟县大虹桥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禁养区

禁养区范围:取水井外围50米的区域。

(二)城镇居民区禁养区(1个)

县城中心城区禁养区,禁养区范围:武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规定的中心城区。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三、管理要求

1.禁养区严禁新建规模养殖场,已存在的养殖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行。

2.饮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参照《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52条执行。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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